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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恒温恒湿箱实验室管理制度参考标准
发布人:苏州力高     浏览:2097次     更新时间:2014-04-11 10:10:42

  目前各大院校、科研机构的实验室大量购买恒温恒湿箱,冷热冲击实验箱等环境可靠性设备,在我们客户运用过程中恒温恒湿设备呈现运用故障很多都是与实验室管理混乱,人员运用设备不当造成,在此苏州力高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二级技师在此讲讲恒温恒湿实验箱室的安全运用管理制度,以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LED专用恒温恒湿箱"

恒温恒湿箱,图一

  十条恒温恒湿箱实验室管理制度参考标准---之管理人员职责:

  一、实验室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作业,定时(每月一次)查看实验室的安全状况,做好安全查看记载,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仪器设备安全。(见上图,图一,恒温恒湿箱)

  二、 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兼任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员,详细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作业,并应经常查看本实验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三、 为确保整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要固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认真负责做好检测工作,力求减少质量差错,杜绝质量事故,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实验室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运用方法,并将本实验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运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积杂物,禁止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五、 各实验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别人。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进行实验,应经实验室负责人赞同方可进行;应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特性。

  六、 实验室运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并应制定有关安全措施,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负责对进入实验室的申请作出安排调整。

  七、 确保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禁止占用走廊堆积杂物。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八、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运用宝贵、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运用人员必须恪守操作规章,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辅导或违背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查当事人职责,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九、 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好现场,并当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 下班后或节假日,要堵截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宝贵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

  对恒温恒湿机.冷热冲击箱和高低温实验箱等环境实验设备实验室进行安全管理制度,不只能够保证实验操作人员的安全,也能够延长恒温恒湿箱的运用.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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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温恒湿箱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目的:

  在于规范恒温恒湿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第二条适用范围:

  涉及恒温恒湿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1、恒温恒湿实验室是将某一实验室通过某些专用设备和技术方法,使其室内温湿度符合某一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的要求。

  2、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是(23±1)℃、相对湿度50%±2%。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管理要求

  第一节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

  第四条为保证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充分发挥效能,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

  第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不对外开放。

  第六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七条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第八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第九条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部 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二节实验室管理办法 :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软件一律不外借。

  第十三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每周的周一至周三。

  第十四条实验室的设备昂贵,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第十五条因有些仪器设备必须有规定的预热时间,故需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24小时预约登记,否则管理人员将不能保证做实验的时间。

  第十六条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第十七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第四节实验室安全制度:

  第二十九条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第三十条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第三十一条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三十三条严禁带电作业。 第三十四条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第三十五条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第三十六条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第三十七条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第三十八条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三十九条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消防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第四十条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第四十一条空调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第四十三条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第五节实验室的环境条件

  第四十四条办公环境应与实验环境分开,以确保良好实验条件。

  第四十五条实验室的高压气瓶应按要求存放,保持良好的通风并避免阳光直射。

  第四十六条实验室需要恒温(23±1℃)、恒湿(相对湿度50%±2%)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电源电压变动应在±10%内,要求有足够的负荷量。

  第四十七条实验室通道、门口不能堆放任何杂物。 第五节实验室的卫生制度

  第四十八条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要穿戴好工作服、鞋、帽。

  第四十九条工作结束后,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保持工作台整洁。

  第五十条实验室产生的工作废液,应妥善处理。属剧毒或强致癌物质的,必须与保卫部取得联系并统一处理,其他废液(如:强酸或强碱废液)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附件:

  第五十一条支持性记录(表单)

  1.恒温恒湿实验室仪器台账

  2.恒温恒湿实验室仪器鉴定证书

  3.恒温恒湿实验室仪器使用说明书

  4.恒温恒湿实验室使用记录表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在发生本制度没有明确,而涉及仪器、设备的所有行为时,解释、执行权在质量管理部。

  第三十五条此文件经质量管理部编制,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主管经理审批后执行,修订时亦同。

  第三十六条此文件于2013年5月3日起实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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